一、国家中职助学金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我县(区)农村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群体享受优先资助。
学生入学后向班主任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家庭收入证明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二、龙津入学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入学奖学金,标准如下:
中考成绩达到当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者,入学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中考成绩超过当地普高线30分以上者,入学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中考成绩超过当地普高线60分以上者,入学一次性奖励12000元,且三年学费减半。
入学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后一个月内随首学期生活费发放。
三、学期奖学金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评定学期奖学金:
年级第1名奖励3000元,第2-3名各奖励2000元,第4-10名各奖励1000元;
专业班级前3名分别奖励800/500/300元;
获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者另颁发荣誉证书与50-200元奖品。
四、升学奖励金
学生三年后参加单招单考或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者,学校额外发放升学奖励:
被双一流大学(原985/211)录取者奖励15000元;
被省属重点本科录取者奖励10000元;
被普通本科录取者奖励8000元;
被优质高职(双高计划)录取者奖励3000元。
近三年学校已累计发放升学奖励金逾120万元。
五、临时困难补助
在校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变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者,可向学校学生处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500-50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学校同时设立"爱心勤工助学岗",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图书馆整理、食堂帮厨等校内勤工助学机会,每月补助300-500元。
六、咨询与申诉
奖助学金政策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71-8888-XXXX转806。对资助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书面申诉,学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答复。